实培计划
服务描述
“实培计划”坚持以“开放共享、实践创新、注重特色”为原则,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育体系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实践育人综合改革。我校学生参与的“实培计划”项目主要包括北京市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以下简称“大创深化项目”)、北京市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项目(以下简称“毕设(科研类)项目”)、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毕设(创业类)项目”)三部分。
毕设(科研类)项目采取“双导师”制,遴选优秀学生进入中国科学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等国内知名科研单位接受科研创新训练,以毕业设计(论文)为载体,为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搭建平台。
大创深化项目采取“双导师”制,遴选优秀学生进入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工程教育 实践基地等校外实践教学场所,以解决问题为目标,让学生在真实环境中锻炼实践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毕设(创业类)项目采用“双导师”制,聘请来自企业、风投机构、创业孵化器等的优秀创业导师作为学校兼职教师,同时聘请为毕业设计校外指导教师,以毕业设计为载体,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大创深化项目主要面向有一定科研基础的在校大学生,毕设(科研类)项目、毕设(创业类)项目主要面向大四学生。
工作流程
1. 项目立项和评审
各二级学院组织项目申报,按照学校要求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和推选,给出院级排序。教务处汇总整理各二级学院推选项目,根据市教委相关要求和额定名额进行甄选,甄选项目公示后上报市教委。经市教委批准的项目,自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执行期一般为一年。
2. 项目过程管理
“实培计划”项目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具体实施。毕设(科研类)项目和毕设(创业类)项目,按照学校和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进度和过程检查执行,大创深化项目按照学校和各二级学院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工作进度和过程检查执行。
3. 项目结项验收
“实培计划”项目进行结项时,必须组织结项答辩。毕设(科研类)项目和毕设(创业类)项目,按照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由各二级学院按照毕业论文答辩程序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和验收材料报教务处备案;大创深化项目,由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进度进行结项答辩,答辩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必要时由教务处组织统一答辩。
项目答辩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实现情况;实施效果,取得的成果以及经验分析,对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价;项目管理情况,指导过程记录以及过程性材料的保存归档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4. 项目变更及终止
已经获批的项目不能变更。如果项目需要中断项目研究,应在中期检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按中止研究处理的,须停止经费使用,办理项目中止手续,并接受经费使用情况审查。毕设(科研类)项目和毕设(创业类)项目终止后,参与项目的学生应按照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规定程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