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籍 > 正文

关于项鋆宝同学转学申请的公示

2024-05-21

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工程(京东科技实验班)专业2023级学生项鋆宝,男,2023年8月入学,当年高考分数588分。该生因身体原因及学业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于2024年5月提出书面申请转学至绍兴文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7)10号)以及《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物院发〔2021〕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该生符合申请办理转学的相关条件,现对该生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北京物资学院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010-89534635 联系邮箱:jwc@bw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北京物资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