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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0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

2023-10-19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经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务处学位审核组复审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现将2023年10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核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010-89534635 联系人:张老师


教务处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