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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院教[2020]1号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境内学习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

2020-03-13

说明:

1、除慕课学分认定须手工交表外,其他学分认定均通过教务系统来申请。

2、必修性质的课程,只能以“课程替代”方式来进行学分认定。

3、选修性质的课程,可以“课程替代”或“课组认定”方式来进行学分认定。

4、只有通过教务系统置课和选课的课程成绩才能进入成绩单,其他校外课程、慕课等方式进行学分认定的课程成绩,不会进入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