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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实培计划”项目结项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2021-06-16

各学院: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物院发〔2018〕30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20年度“实培计划”项目结项及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及中期检查范围

1.结项范围

入选2020年大学生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见附件1)和大学生毕业设计(创业类)项目(见附件2)。

2.中期检查范围

入选2020年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见附件3)。

二、结项及中期检查内容

1.结项检查内容

(1)大学生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和大学生毕业设计(创业类)项目,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文档1份,包括最终版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任务书、外文文献与翻译、诚信保证、导师评审记录、成绩评定表、督导检查表等。

(2)大学生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和大学生毕业设计(创业类)项目,提交合作协议书复印件1份、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1份(见附件4)、校外指导教师指导过程记录和评阅记录1份(见附件5)。

(3)大学生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和大学生毕业设计(创业类)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于7月底前在“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实培计划工作平台”(网址:http://bjgxspxt.bjedu.cn/)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包括:题目页、诚信保证、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内容、参考文献、附录(可选)、致谢)及其他成果材料。项目校内外导师需在系统平台上签署学术意见,填写评语。

(4)大学生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和大学生毕业设计(创业类)项目,在项目申报预期成果中承诺发表论文的,在本次结项时还未发表的,请提交一份发表论文承诺书(需列明发表论文期限、期刊等级等内容,由项目指导教师和学生签字、学院盖章)。

(5)有入选2020年大学生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和大学生毕业设计(创业类)项目的学院,由学院负责人提交项目结项检查报告1份(见附件6)。

2.中期检查内容

(1)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由入选学生提交项目中期检查表1份(见附件7)。

(2)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提交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1份(见附件4)、校外指导教师指导过程和评阅记录1份(见附件5)。

(3)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提交校内指导教师项目活动指导记录1份(可通过创新教育管理系统中的指导教师项目活动指导记录导出)。

(4)有入选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的学院,由学院负责人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1份(见附件6)。

三、工作要求

1.各入选“实培计划”项目的学院,认真开展对各类入选项目各阶段检查工作,毕业设计类入选项目,按照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有关工作进度进行;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按照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工作进度进行。

2.实培计划项目一经市教委审核通过立项,其立项信息即为今后进行项目评审和接受相关项目审计的依据,各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学生、教师、项目名称等项目信息。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个别信息,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要求严格做好备案流程,填写《2020年“实培计划”项目信息变更明细表》,说明变更情况和变更理由,由教务处统一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处。各学院在检查过程中,对未按期开展项目、或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或中期检查材料的项目,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所有检查材料由各学院收齐后,于2021年6月28日前,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jwc@bwu.edu.cn。

四、实践教学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9534637

办公地点:人文楼213室

教务处

2021年6月16日

附件:

附件1:2020年大学生毕业设计(科研类)项目入选名单

附件2:2020年大学生毕业设计(创业类)项目入选名单

附件3:2020年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入选名单

附件4:北京物资学院“实培计划”项目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

附件5:北京物资学院“实培计划”项目评阅表(校外指导教师专用)

附件6:北京物资学院“实培计划”项目中期(或结项)检查报告

附件7:北京市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8:2020年“实培计划”项目信息变更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