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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2023-10-10

各学院:

在校生进行学年电子注册是学生在新学年获得学籍的唯一途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物院发〔2021〕41号)和《北京物资学院学生缴费及注册管理办法》(物院发〔2020〕26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本科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在校生包括所有2020级、2021级、2022级在校本科学生(含双培校外学习学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2023年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所有在校生均应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

二、注册条件

1、注册学籍:

依据《北京物资学院学生缴费及注册管理办法》(物院发〔2020〕26号)第七条和第八条有关规定,学生完成缴费,且每学期按时返校在各学院进行报到后,由教务处进行注册。未按规定缴纳学费的学生,学校不予注册,限制其使用教务系统,不允许参加课程考试(擅自参加考试获得的成绩不予承认)。

2、暂缓注册:

确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缴费的学生,务必在开学两周内办理好缓缴手续(仅限缓缴当年学费),同时申请暂缓注册。办理缓缴程序请参考《北京物资学院学生缴费及注册管理办法》(物院发〔2020〕26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统计本学院所有在校生学籍状态,汇总至“附件1:在校生学年注册名单”。

2、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18日前,将“附件1:在校生学年注册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提交到教务处学籍办公室(人文楼213)。

3、11月15日之后,通知提醒学生对自己的注册信息进行查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学籍注册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抓好落实,确保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附件1:在校生学年注册名单



北京物资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