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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7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

2023-07-10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经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务处学位审核组复审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现将2023年7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核结果公示如下(含2023届本科、2023届第二学士学位、往届本科生和辅修专业学生),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010-89534635 联系人:张老师

教务处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