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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异动

服务描述

教师应按教学计划安排课程进度,按校历规定的教学周数以及课表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授课,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或请他人代课,须办理课程异动手续。“课程异动”指排定教室之后,因故停开课程、临时调整上课时间/地点或请他人代课等。

服务流程

一、课程临时异动网上申请流程

  1. 任课教师填写《课程临时异动申请表》(见“相关下载”),向院系主管教学院系(主任)申请;
  2. 院系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审批。若任课教师与开课院系不是同一院系,需要双方院系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3. 院系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审核同意后,由开课院系教务办公室在本科教学管理系统的“执行计划异动(审核执行计划异动)”中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学校教务部备案审核。

二、注意事项

  1. 任课教师须填写完整《课程临时异动申请表》(见附件)的相关信息,补课时间等信息不能空缺,否则将不予审核备案;
  2. 若任课教师进行期中考试需要改变上课地点,需按“课程临时异动”流程进行申请,选择“其他”并说明考试地点;
  3. 教务办公室可以在系统上随时修改“保存”后的《课程临时异动申请表》相关信息,一旦“提交”,将不能再修改。
  4. 申请课程临时异动的任课教师需要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院系审批;若紧急突发事件临时调课,来不及提前5天完成申请,则应完成以下工作:

(1)任课老师通知选课学生;

(2)教务员发群邮通知学生;

(3)助教上课前到教室疏导没有接到通知的学生,确保每个学生知情;

以上三种途径并行,紧急情况下至少保证第(2)、(3)两种途径之一。

教务部在网上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公布信息。

三、部分特殊课程临时异动的问题

部分有课外实践环节的课程或习题课(如考古文博学院“动物考古学”、“植物考古”、“人体骨骼学”、“田野考古技术专题”等),请在执行计划备注中说明(如,第几周至第几周实践、含几学时习题课等),告知所有选课学生。

四、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1. 单纯的课程停开(任何时间段):

使用公共教室的:教学办审核——排课室退教室——教学办在系统上停开,同时教务员将申请单交回教学办。

不用公共教室的:教学办审核——教学办在系统上停开,同时教务员将申请单留存教学办。

2. 换课(排课开始—选课开始之前由教学办审核,预选开始之后由教务部主管领导审核):

要公共教室的:教学办/教务部主管领导审核——在教学办停开旧课、补录新课——到排课室退教室,并安排新课教室——教务员将申请单交回教学办。

不用公共教室的:教学办/教务部主管领导审核——在教学办停开旧课、补录新课——将停开、补录课程通知排课室——教务员将申请单交回教学办。

3. 补录(排课开始—选课开始之前由教学办审批,预选开始之后由教务部主管领导审核):

要公共教室的:教学办/教务部主管领导审核——在教学办补录执行计划——找排课室要教室——教务员将申请单交回教学办。

不用公共教室的:教学办/教务部主管领导审核——在教学办补录执行计划——教务员将申请单交回教学办。

4. 改时间、周次(排课开始—选课开始之前由教学办审批,预选开始之后由教务部主管领导审核):

教学办/教务部主管领导审核——找排课室更改时间、周次——教务员将申请单交回教学办。

学生预选之后更改上课时间或考试时间:任课老师征得所有选课学生同意后,提交书面申请,院系主管教学的领导签字同意,报教务部主管教务的副部长审批。同意更改后,由排课室更改上课时间和教室,有考试计划的,找网络室更改。

(*单纯更改人数的,一般教务员可自行修改;超过原教室容量、教务员无法自行更改的,找排课室修改)

5. 其他异动项操作:

*改教师、备注、授课语言、考试计划:教务员可自行在“执行计划管理—修改执行计划”处修改,学生预选之后教务员无权限修改考试计划。

 

说明:教务部将适时公布课程异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