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改进本科教育质量督导评估,充分发挥监测引导作用,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0号)的相关要求,学校开展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间
数据采集时间为10月10日-10月29日。
二、工作要求
1.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基础数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监测数据的采集工作,务必确保采集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按时上报。
2.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采取网上填报方式。请各单位登录国家数据平台(网址http://udb.heec.edu.cn),完成数据采集工作(用户名及密码另行通知)。
3.数据采集工作各表单通常需要多部门协同完成。学校指定的牵头部门要做好相关数据采集的统筹组织和填报、审核工作,各院部与其他部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数据的采集工作。
4.各牵头部门负责表单及提交时间见《国家数据平台填报(2021)牵头单位任务表》(附件1);请各单位填报前务必仔细详阅《数据填报指南》(和去年有变化的地方都用黄色或红色做了标记,详见附件2),按照“指标解释”和“时间节点”的要求填报数据(填报模板详见附件3)。
5.各部门负责人为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应各负其责,确保数据采集工作到位,确保所负责的数据准确,确保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
三、联系方式
为便于沟通交流,请各单位审核人与填报人扫二维码进群。

咨询电话:89533770康老师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