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及试卷报送的通知
根据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的本科教学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已经启动,请任课教师按时提交本学期期末考试命题材料。
一、课程系数设置。
本学期课程系数的设置与录入时间另行通知。
二、试卷自查
1.试卷命题及自查要求
请任课教师从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考试相关】-【课程考核命题文件汇总】下载《北京物资学院试卷首页标准格式》和《北京物资学院考试答题纸》,出题并用A4纸打印试卷,不得擅自修改标准格式。各学院要认真按照考试命题要求完成试卷自查工作,试卷自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核对内容 |
核对明细 |
考核方式 |
是否与教学大纲是否一致 |
课程代码 |
是否与教务系统一致 |
课程名称 |
是否与教务系统一致 |
AB卷的重合度 |
AB卷重合度不能超过15% |
试题是否使用过 |
试卷中是否出现近两年使用过的试题 |
是否有雷同题 |
同一套试卷是否出现一道题为另一道题的答案或提示 |
AB卷答题纸 |
AB卷答题纸是否重合,答题纸上的题干与试卷题干是否相符(尤其是数字)等 |
其他常见问题1 |
试题编号错乱 |
其他常见问题2 |
试卷缺页 |
其他常见问题3 |
课程代码小写 |
其他常见问题4 |
课程名称多字或少字 |
其他常见问题5 |
课程名称少写(双语) |
其他常见问题6 |
错别字 |
其他常见问题7 |
数字字母混淆 |
2.自查及整改时间
各学院于第9教学周(2023年10月23日—27日)完成试卷自查和整改工作。
三、命题资料检查
教务处将组织督导进行全校试卷检查,具体检查另行通知。
1.学校检查
各学院于2023年10月30日周一(第10周)收齐自查整改后的试卷(包含笔试和非笔试)与试卷自查材料,教务处将组织督导对全校试卷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学校抽查
命题教师根据试卷检查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学院自查合格后,等待学校再次抽查,抽查的试卷由教秘老师收齐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康老师处。
四、命题资料上交
2023年11月10日下午四点前(第11周周五)),教秘老师把最终版的命题资料收齐后统一交到卷库。上交材料具体要求:
1.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开卷、半开半闭)的课程,试卷袋里须装有以下材料:
(1)试卷(AB卷);(务必单面打印,不要装订)
(2)答题纸;
(3)标准答案;
(4)《北京物资学院考试试卷基本信息表》;
(5)审查单。
上交的试卷材料自上而下须按:试卷、答题纸、标准答案的顺序分别用曲别针别好,用试卷基本信息表、审查单包裹装袋。
2.考核形式为非笔试的课程,教师须要求学生按照我校统一模板完成考核。以非笔试形式考试课程,也需按要求填写试卷基本信息表和审查单,并提供打印版的考试内容、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材料收齐装入试卷袋。非笔试试卷袋里应装有以下材料:
(1)考核内容;
(2)评分标准;
(3)《北京物资学院考试试卷基本信息表》;
(4)审查单。
4.请命题教师在试卷袋上标注学期:2023-2024(1)学期(在试卷袋左上角),并留下联系方式(手机号)。
五、其他事项
1.同一课程代码的课程应采取相同考核方式和考试形式。如出现以下情况,可申请单独出卷或合并出卷,经教学院部和教务处同意后方可执行。
(1)教改立项中涉及到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
(2)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建设中涉及到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
(3)因培养方案变化出现新老课程名称和学分相同,课程代码不同的课程。
(4)请于2023年10月23日前把获批的单独出卷或合并出卷申请交到人文楼217。
2.考试形式为半开半闭的课程,试卷上须写清楚具体作答要求。
3.试卷在使用前均为密件,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
教务处
2023年10月16日
附: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1 |
2023年10月23日-10月27日(第9周) |
开课学院试卷自查及整改 |
2 |
2023年10月23日前(第9周) |
单独出卷/合并用卷申请提交 |
3 |
2023年10月30日-11月3日(第10周) |
学校检查及开课学院试卷整改 |
4 |
2023年11月6日-11月9日(第11周) |
开课学院试卷整改及学校抽查 |
5 |
2023年11月10日下午4点前(第11周) |
终版命题资料上交教务处(卷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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