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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录取新生入学资格 复查工作的通知

2020-10-09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8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0]38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要求

(一)      本科学生

1.    各学院核查本学院本科学生档案信息与招生信息是否一致,招生信息由招生办提供,档案信息由学生处提供,并在“附件1:某某学院2020年录取新生(本科生)入学资格复查表--档案信息核对”中注明(全部确认不能为空);

2.    各学院核查本学院本科学生中有考生加分政策的,与档案核对,确认情况是否属实,并在“附件2:某某学院2020年录取新生(本科生)入学资格复查表 - 加分情况”中注明(全部确认不能为空);

3.    各学院核查本学院本科学生中有国家专项政策的,核实报名资格,确认情况是否属实,并在“附件3:某某学院2020年录取新生(本科生)入学资格复查表 - 国家专项政策”中注明(全部确认不能为空);

4.    核对学生户口迁移情况由安稳处和招生办公室负责;

 

(二)      二学位学生

各学院复查本学院二学位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并在“附件4:某某学院2020年录取新生(二学位)入学资格复查表”中记录复查情况。

 

以上所有学生如在复查中发现问题,将学生信息汇总到对应的问题汇总表中(附件5:某某学院 疑似问题汇总表(本科生)和附件6:某某学院 疑似问题汇总表(二学位)),单独提交。

 

二、      材料报送

各学院按学生学历层次,将学院所有报到注册的学生分别填写对应的“复查表”和“汇总表”,并于10月23日将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交到教务处学籍办公室(人文楼213)。

 

 

                                                    

2020年10月9日